说起农村的村民小组长,可是个重要角色!虽然现在的村民小组长与过去的生产队相比,干活少了一些,事情也少了一些,但是他们的待遇可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别看村民小组长不是官,但他们的作用可是不可或缺的,也是我国农村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特别是在遇到突发重大事件时,村民小组长成了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骨干力量!
(资料图片)
在我国政府的管理架构中,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就是乡镇人民政府,最小的官员就是乡科级副职。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居民委员会一样,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按照村名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要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一条职责从法律上规定了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一级组织的管理权。
政府机构的公务员是按照公务法进行管理,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和村民小组长则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管理。我国的组织很多,其中村委会就是一级组织,包括了党的组织和村委会组织,村民小组长有的是村委会的成员,有的只担任村民小组长。
不管是兼任村委会成员也好,还是专职担任村民小组长也好,都是在为组织工作,为基层群众服务。服务其实和管理是相同的,很多时候在为居民服务的同时,实际上就是一个管理的过程。
村民小组长虽然是一个芝麻官,但也是官,也要负责几十号居民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村民小组长也不是随便就能当的,得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还可以连选连任呢!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根据工作情况,会有适当的补贴。这个补贴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这也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做法。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实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村民委员的成员或村民小组长,因为在工作中需要占用一定的劳动时间,需要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所以会获得一定的补贴。这是既符合法律法规,也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我老家在四川古蔺县,现在的村民小组比传统的生产队范围有所扩大,大概是将原来的三个生产队合并为一个小组。在老家的乡镇,从村支书到村民小组长,每月都有补贴,这种补贴按月发放,具有工资的性质。
但是,如果将村民小组长的补贴称为工资,就存在一个合法性的问题,因为每个地方都有一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四川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三档是每月1870元。如果村民小组长的补贴被称为工资,很多地方是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
在我老家四川的古蔺县,村支书兼村长的补贴是每月4500元,这个标准已经高于四川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被称为工资是适当的的,也符合工资发放的要素,比如按月发放,由银行打卡发放等。
我们老家村民小组长的补贴是每月1050元,也是由乡镇财政通过银行按月发放,年底考核后还有几百元的奖励补助。由于每月只有1050元的补贴,所以不称为工资,而称为补贴。如果被称为工资,这明显低于全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显然是不合法的。
综上所述,农村村民小组长领取的不是工资,而是补贴。虽然这种补贴也是由乡镇财政按月发放的,但仍然属于补贴性质。在我老家,村民小组长的补贴是每月1050元,但这个标准只限于我老家,全国没有统一规定。
其他地方的具体情况,欢迎网友们在评论区留言分享。